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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略例》七篇(白話)

王弼(226—249)· 讀《易》總綱 · 義理易學的方法論
一頁速讀:《略例》不解釋任何一卦,只講「怎麼讀《易》」。王弼在此提出「一卦一主」「得意忘象」「卦時爻變」「辯位定應」四組通則,把漢代龐雜的象數之學一舉化繁為簡;要讀懂本站六十四卦下的每一條王弼注,這七篇正是鑰匙。若時間有限,只讀〈明彖〉與〈明象〉兩篇,也已得其大半。

一、這是一部什麼書

《周易略例》是王弼(226—249)為自己的《周易注》所寫的方法論總綱,篇幅極短,全書七篇合計不足四千字,卻是整個中國易學史上分量最重的短篇之一。它的特別之處在於:它不解釋任何一卦。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,一句都不逐條講。它只回答一個先於一切的問題——《易》這部書,究竟該怎麼讀?

這在經學傳統裡是罕見的舉動。漢代經師的做法是隨文作注,注到哪裡講到哪裡,方法藏在千百條注文的縫隙裡,讀者需自行歸納。王弼反其道而行:先把規則寫成一部獨立的小書,公開宣告「我將依此讀《易》」,然後才動手作注。《略例》因此既是他的讀法宣言,也是他自己給出的驗算工具——讀者可以拿七篇的通則去檢查他每一條注是否守約。

書名中的「略」不是簡略,而是「大要、綱領」;「例」是體例、通則。合起來就是:讀《易》的綱領性通則。唐代邢璹曾為《略例》作注(本站僅收王弼本文,邢注未錄),此後《略例》長期與《周易注》合刊流傳,成為士人入門《易》學時最先讀、也最常被背誦的一份文獻。

二、它針對的是什麼:漢易走進的死胡同

要理解《略例》為何寫得如此決絕,必須先看它所推翻的東西。

兩漢易學的主流是象數之學。其基本信念是:《易》的每一個字都必須在卦象中找到根據,經文說「馬」,卦裡就得有馬象;說「牛」,就得有牛象。為了兌現這個承諾,漢代易家發展出一整套愈來愈龐大的取象技術——孟喜、京房的卦氣(六十四卦配一年節候)、納甲(卦爻配天干地支)、飛伏,鄭玄的爻辰,虞翻的卦變、旁通、之正,以及各家通用的互體(取二三四爻、三四五爻另組新卦,於是一卦之中可再生出數卦)。

系統失效的關鍵

本卦沒有這個象,就用互體;互體再沒有,就用卦變說「此卦自彼卦而來」;還不夠,就用旁通、半象。取象手段一旦可以無限追加,任何一句經文都能被解釋,也就等於任何一句經文都能被解釋成任何意思。同一爻辭,荀爽一套說法,虞翻另一套說法,各自「有據」,卻無從裁斷。解釋系統失去了可否證性,讀《易》淪為一門技術操作,而經文本來要講的義理,反被埋在象的堆疊之下。

王弼在〈明象〉篇裡問了一句話,把這套系統的地基整個抽掉:義苟在健,何必馬乎?類苟在順,何必牛乎?——如果一爻要講的道理是「剛健」,那麼「馬」只是說明剛健的一個比方,講清楚剛健就夠了,何必反過來執著於一定要在卦裡找出一匹馬?象是通往意的橋,不是意本身。橋走完了,就該放下。

三、王弼的四把鑰匙

拆掉舊系統只是一半的工作。《略例》真正的分量在於它同時交出了替代方案——四組簡明、可操作、彼此扣合的通則。本站六十四卦頁面下的每一條王弼注,都可以還原到這四把鑰匙的某一把。

㊀ 一卦一主 —— 以寡治眾

一卦六爻不是六份等重的訊息。其中必有一爻是全卦的主宰(卦主),掌握它,全卦即通。《彖傳》的功能就是點出這個主爻。讀卦的第一步不是逐爻掃描,而是先問:這一卦的樞紐在哪一爻?見〈明彖〉。

㊁ 得意忘象 —— 象只是渡口

言—象—意三層遞進:語言說明卦象,卦象承載卦意。得象該忘言,得意該忘象。死守卦象反而見不到卦意,所以「存象者,非得意者也」。這是掃除漢易繁瑣取象的總開關。見〈明象〉。

㊂ 卦時爻變 —— 卦是處境,爻是應對

「卦者時也,爻者適時之變也。」卦給出一段時勢,爻是身處其中的人隨時勢調整出的姿態。因此同一爻位在不同卦中意義可以完全相反——不是規則不一致,而是「時」不同。見〈明卦適變通爻〉、〈明爻通變〉。

㊃ 辯位定應 —— 只保留經文支持的體例

當位、失位、應、比、承、乘、中——這些工具王弼並未廢棄,但每一條都必須能在經文裡找到印證。找不到的就刪:初爻、上爻沒有陰陽定位,因為《易》談初上時從不說「當位」「失位」。見〈辯位〉、〈略例下〉。

四、七篇各做什麼

七篇並非平行並列,而是有層次的:〈明彖〉立綱,〈明爻通變〉與〈明卦適變通爻〉展開,〈明象〉是哲學根據,〈辯位〉與〈略例下〉處理技術細節,〈卦略〉則以十一個實例收尾。初讀建議依序通讀一遍,再挑〈明彖〉〈明象〉重讀。

五、術語小辭典

下列詞語在七篇及各卦王弼注中反覆出現,先掃一眼,讀正文時會順暢很多。

卦主(主爻)
一卦六爻中足以統攝全卦的那一爻。通常由《彖傳》點出,或為卦中唯一的少數之爻(如一陰五陽則陰爻為主)。
卦時
一卦所設定的整體處境、時勢。爻義必須放在卦時之下才有著落,離開卦時談爻位,必然落空。
適變
隨時勢而調整。爻的本質不是一個固定屬性,而是在特定卦時之下作出的應對。
應
初與四、二與五、三與上,位次相對的兩爻遙相感通。一陰一陽則「有應」,同性則「無應」(敵應)。
比
相鄰兩爻的貼身關係。與「應」的遙相呼應不同,「比」講的是近身的承接或壓迫。
承/乘
陰爻在陽爻之下為「承」(順,多吉);陰爻居陽爻之上為「乘」(逆,多凶)。
中
居下卦第二爻或上卦第五爻,得中道。王弼極重此義,中往往可以抵銷失位之弊。
當位/失位
陽爻居陽位(初、三、五)、陰爻居陰位(二、四、上)為當位,反之為失位。王弼視之為傾向,非鐵律。
初上無位
〈辯位〉的核心主張:初爻與上爻只是一事的始與終,無陰陽定位可言。
情偽
各爻之間真實或虛假的向背與感應。王弼認為吉凶由此而生,不由術數推算而得。
舉本統末
抓住根本以統攝枝節。與「以寡治眾」互為表裡,是王弼方法論的一貫底色。
得意忘象
領會卦意之後便不再拘執於卦象。全書最著名的命題,出〈明象〉。

六、爭議:掃象是解放,還是損失?

《略例》的影響大到無法迴避,因而它招來的反對也格外持久。

擁護的一面

唐代孔穎達奉敕修《五經正義》,《周易》一經即取王弼注為底本,立為官學、定為科舉程式。此後一千三百餘年,讀書人入門所讀的《易》,基本上就是王弼的《易》。宋代程頤《伊川易傳》承其義理路數而更向人事傾斜,義理易學自此成為主流中的主流。

反對的一面
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指出《易》本為卜筮之書,王弼盡以義理說之,未免失其本來面目,主張象數與義理當並重。清代漢學復興,惠棟《易漢學》、張惠言《周易虞氏義》、焦循諸家,力斥王弼「盡黜象數」使漢易絕傳,致力於重建虞翻、荀爽之學。批評的要點是一致的:象數雖繁,畢竟是《易》的原始語言,一概掃去,等於把經文的一半根據拿掉了。

另一重爭議:援老入《易》

「以寡治眾」「貞夫一者也」「舉本統末」——這些命題與《老子》的「道生一」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」呼吸相通。〈明象〉更是直接借用《莊子》的筌蹄之喻。因此歷代批評王弼者,最常見的一條就是「以老莊解《易》」,認為他讀出的是玄學,不是《易》。同情的看法則認為:正是這層哲學高度,才讓《易》從一部占筮技術書轉為一部可與任何時代對話的思想經典。

值得一提的是,《略例》的影響早已溢出易學之外。「言—象—意」的三層架構是魏晉玄學「言意之辨」的核心文獻,此後滲入文學批評(《文心雕龍》的意象論)、繪畫理論(重神似而輕形似)、乃至禪宗「不立文字」的表述方式。就思想史的輻射範圍而言,這不足四千字的小書,所走的路遠比它的作者長得多——王弼死時,年僅二十四歲。

七、怎麼用這一頁

以下七篇為全文的現代漢語白話,每段之下附文言原文對照,白話在上、原文在下,可逐段核對。〈卦略〉十一則各附卦名連結,點入即為該卦頁面,可與該卦的完整王弼注(本站共收 790 條,涵蓋卦辭、彖、大象、各爻、文言)互相參看。

建議的讀法是:先在此通讀一遍七篇,記住四把鑰匙;再回到六十四卦逐卦細讀,遇到王弼注中出現「卦主」「時」「應」「當位」等語,便可回頭對照本頁的相關篇章。兩邊來回幾次,王弼那套「以簡馭繁」的讀法就會自然成形。

體例說明:本頁僅收王弼本文七篇,唐人邢璹的疏解未予收錄(那是後代對注的再注,體例上不屬《略例》本身)。文言原文照錄未改,白話為現代漢語迻譯。

七篇全文(白話・文言對照)

明彖一卦必有一主——如何用《彖傳》抓住全卦的樞紐

全書開篇,也是總綱的總綱。要點只有一句:一卦必有一主。六爻紛然雜陳,看似六種力量各說各話,但其中必有一爻是全卦的樞紐——即「卦主」,而《彖傳》的職能,就是把這個樞紐指出來。抓住它,其餘五爻的位置與吉凶自然各得其解;抓不住,就只能逐爻硬拼,愈解愈碎。王弼由此推出「以寡治眾」「舉本統末」的讀法:不是把六爻的訊息加總,而是先找到那個能收束全局的「一」。

什麼是《彖傳》?它總論一卦的整體,指明這一卦所依憑的那個主爻。眾多不能治理眾多,能治理眾多的,必定是那個「最少」;紛動不能制約紛動,能制約天下一切變動的,必定是守住「一」的。所以萬物之所以能同時並存,是因為主宰必歸於一;萬變之所以能同時運行,是因為本原不可能有兩個。

夫《彖》者,何也?統論一卦之體,明其所由之主者也。夫眾不能治眾,治眾者,至寡者也。夫動不能制動,制天下之動者,貞夫一者也。故眾之所以得咸存者,主必致一也。動之所以得咸運者,原必無二也。

事物不會無緣無故如此,必定有其道理。統攝它有宗主,會合它有元首,所以雖繁複而不散亂,雖眾多而不迷惑。因此六爻縱然交錯參差,可以舉出一爻來闡明全卦;剛柔縱然互相乘承,可以確立一個主爻來安定全局。所以要匯集各種事物、鋪陳其德性、辨別是與非,除了中間諸爻(二至五),沒有能完備的。因此站在統領的位置去尋求,事物雖多,就知道可以「執一」來駕馭;從根本去觀察,義理雖廣,就知道可以用一個名目來概括。所以居於北斗樞紐去看天體大運行,天地的運轉就不足為奇;據住總會樞要去看四方來物,六合輻輳而至也不算多。所以只要舉出卦名,義理就有了歸主;讀懂它的《彖辭》,思過半矣。古今雖然不同,用兵治國形態各異,但「執中」的功用,是不可疏遠的。品類制度千變萬化,而宗主始終存在。《彖傳》所崇尚的,就是這個最為盛大的道理。

物無妄然,必由其理。統之有宗,會之有元,故繁而不亂,眾而不惑。故六爻相錯,可舉一以明也。剛柔相乘,可立主以定也。是故雜物撰德,辯是與非,則非其中爻,莫之備矣。故處統而尋之,物雖眾,則知可以執一禦也。由本以觀之,義雖博,則知可以一名舉也。故處璇璣以觀大運,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。據會要以觀方來,則六合輻湊未足多也。故舉卦之名,義有主矣。觀其《彖辭》,則思過半矣!夫古今雖殊,軍國異容,中之為用,故未可遠也。品制萬變,宗主存焉。《彖》之所尚,斯為盛矣!

少,是多所看重的;寡,是眾所歸宗的。一卦若五陽而一陰,那一陰便是全卦之主;五陰而一陽,那一陽便是全卦之主。陰所追求的是陽,陽所追求的是陰。陽若只有一個,五陰怎能不一同歸向它?陰若只有一個,五陽怎能不一同順從它?所以陰爻雖然位卑,卻能成為一卦之主,正因為它處在「最少」的位置。也有撇開爻而直接舉上下二體來說的,那是因為該卦的卦體並不由某一爻決定。繁複而不怕散亂,變化而不怕迷惑,用簡約保存廣博,用簡易濟助眾多——這大概只有《彖傳》做得到吧?紛亂而不能使它迷惑,變動而不能使它改易,若非天下最幽深的道理,誰能達到這種地步?所以用這個方法去讀《彖傳》,義理就顯明了。

夫少者,多之所貴也。寡者,眾之所宗也。一卦五陽而一陰,則一陰為之主矣。五陰而一陽,則一陽為之主矣。夫陰之所求者,陽也。陽之所求者,陰也。陽茍一焉,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?陰茍只焉,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?故陰爻雖賤,而為一卦之主者,處其至少之地也。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,卦體不由乎爻也。繁而不憂亂,變而不憂惑,約以存博,簡以濟眾,其唯《彖》乎?亂而不能惑,變而不能渝,非天下之至賾,其孰能與於此乎?故觀《彖》以斯,義可見矣。

明爻通變爻所以言變——變生於人情之真偽,不可以術數求

承接上篇:《彖》講的是「一」,爻講的是「變」。王弼在這裡下了一個對漢易極具殺傷力的判斷——爻的吉凶不生於位置或數字,而生於「情偽」,也就是各爻之間真實的向背與感應。同樣是緊鄰的兩爻,情相通則雖遠而相應,情相乖則雖近而相攻;同樣的爻位,換一個情境就換一種結果。既然如此,《易》就不可能用一套推算術求得,只能就事象情理去體會。七篇之中,這一篇的反象數色彩最強。

什麼是爻?是說明「變」的。什麼是變?是人情的真偽所造成的。真偽之動,不是靠術數能推求出來的。所以聚散屈伸,往往與卦體相違:外形躁動的反而好靜,質地柔弱的反而愛剛,行為與情實相反,本質與願望相違。再精巧的曆算家也算不出它的數,再聖明的人也不能為它訂出一成不變的準則,法制無法整齊劃一,度量無法均平。這樣的事,難道只發生在大處嗎?能威凌三軍的人,也許畏懼朝廷的禮儀;施暴逞威的人,也許困溺於酒色的享樂。

夫爻者,何也?言乎變者也。變者何也?情偽之所為也。夫情偽之動,非數之所求也。故合散屈伸,與體相乖。形躁好靜,質柔愛剛,何與情反,質與願違。巧歷不能定其算數,聖明不能為之典要,法制所不能齊,度量所不能均也。為之乎豈在乎大哉!陵三軍者,或懼於朝廷之儀,暴威武者,或困於酒色之娛。

相近的未必親比,相遠的未必乖離。同聲相應,高低不必相同;同氣相求,形質不必一致。呼雲的是龍,應律的是呂,所以二女誌不同行,而剛柔仍能合為一體。高台上一聲長嘆,遠處深谷也必迴響充盈;兵敗棄戈於散地,連六親也不能相保;同舟共渡風浪,吳越世仇又何患於異心?所以只要認清了人情,就不憂慮乖違疏遠;只要明白了趨向,就不必勞煩強力武斷。能使人心悅服,能深研思慮,在乖睽中看出同類,在差異中看出貫通——這大概只有真正明白「爻」的人才做得到吧?所以有親善近處而遠方來歸的,有奏宮音而商音相應的;修治下位而居高者自降,施予對方反而取得此方的順服。

近不必比,遠不必乖。同聲相應,高下不必均也。同氣相求,體質不必齊也。召雲者龍,命呂者律。故二女相違,而剛柔合體。隆墀永嘆,遠壑必盈。投戈散地,則六親不能相保。同舟而濟,則吳越何患乎異心?故茍識其情,不憂乖遠。茍明其趣,不煩強武。能說諸心,能研諸慮。睽而知其類,異而知其通,其唯明爻者乎?故有善邇而遠至,命宮而商應。修下而高者降,與彼而取此者服矣。

因此真情與虛偽互相感應,遠與近互相追逐,愛與惡互相攻取,屈與伸互相推移。看透實情的人有所獲,一味直行的人反而違失。所以要反覆擬議才能成就它的變化,先講明器用之成,而後才有法度可循。不知道憑什麼作主,卻能鼓舞得天下相從的,正是因為他看透了人情。

是故情偽相感,遠近相追,愛惡相攻,屈伸相推,見情者獲,直往則違。故擬議以成其變化,語成器而後有格。不知其所以為主,鼓舞而天下從者,見乎其情者也。

所以它能範圍天地的化育而無所偏過,曲盡地成就萬物而無所遺漏,貫通晝夜之道而不拘於形體,一陰一陽而變化無窮。若非天下最極致的「變」,誰能達到這地步!所以說:卦是用來保存「時」的,爻是用來顯示「變」的。

是故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,曲成萬物而不遺,通乎晝夜之道而無體,一陰一陽而無窮。非天下之至變,其孰能與於此哉!是故卦以存時,爻以示變。

明卦適變通爻卦是「時」,爻是應時之變——應、位、承乘、遠近、內外、初上

全書最接近「操作手冊」的一篇,提出了那組被後世反覆引用的定義:「卦者時也,爻者適時之變也。」卦是一個處境、一段時勢;爻則是身處其中的人隨時勢調整出的應對。所以同一個爻位在不同卦裡意義可以完全相反——因為「時」變了。本篇順帶把讀爻要用到的一整套工具交代清楚:應與不應、當位與失位、承與乘、遠與近、內卦與外卦、初與上。讀各卦王弼注時反覆會用到,值得先熟。

卦,代表一個「時」;爻,是適應這個時而發生的變化。時有否有泰,所以人的作為有行有藏;卦有小有大,所以卦爻辭有險有易。同一個時所定的規矩,可以反過來運用;同一個時所說的吉,也可以反過來成兇。所以卦既以反對相配,爻也隨之全變。因此運用沒有一成不變的道路,行事沒有固定不移的軌度,動靜屈伸,只看變化所適宜的方向。所以標出卦名,吉兇就依其類而定;把握其時,動靜就順其用而行。循名以觀吉兇,舉時以觀動靜,那麼一卦整體的變化,就由此可見了。「應」,是誌向相同的象徵;「位」,是爻所處地位的象徵;「承乘」,是逆順的象徵;「遠近」,是險易的象徵;「內外」,是出仕與隱處的象徵;「初上」,是開始與終結的象徵。所以雖然相隔很遠卻可以行動,是因為得到了相應;雖然處境危險卻可以安處,是因為得到了合適的時;柔弱卻不畏懼強敵,是因為有所依據;憂懼卻不害怕禍亂,是因為有所依附;性柔卻不愁沒有決斷,是因為有所憑禦;居後卻敢於為先,是因為順應了開端;萬物競逐而獨能安於靜,是因為把握了終局。所以觀察變動,要看「應」;察知安危,要看「位」;辨別逆順,要看「承乘」;分明出處,要看「內外」。

夫卦者,時也;爻者,適時之變者也。夫時有否泰,故用有行藏。卦有小大,故辭有險易。一時之制,可反而用也。一時之吉,可反而兇也。故卦以反對,而爻亦皆變。是故用無常道,事無軌度,動靜屈伸,唯變所適。故名其卦,則吉兇從其類;存其時,則動靜應其用。尋名以觀其吉兇,舉時以觀其動靜,則一體之變,由斯見矣。夫應者,同誌之象也;位者,爻所處之象也;承乘者,逆順之象也;遠近者,險易之象也;內外者,出處之象也;初上者,始終之象也。是故雖遠而可以動者,得其應也;雖險而可以處者,得其時也。弱而不懼於敵者,得所據也。憂而不懼於亂者,得所附也。柔而不憂於斷者,得所禦也。雖後而敢為之先者,應其始也。物競而獨安於靜者,要其終也。故觀變動者,存乎應。察安危者,存乎位。辯逆順者,存乎承乘。明出處者,存乎外內。

遠近終始,各有其會合之機:要避開危險就以「遠」為上,要趕上時機就以「近」為貴。《比》《復》以爭先為好,《乾》《大壯》以搶道為惡;《明夷》以晦藏其明為務,《豐》以光大顯揚為尚。吉兇各有其時,不可觸犯;動靜各有所宜,不可過度。觸犯了時的忌諱,罪不在於事情大小;失去了所適宜的分寸,過錯不在於程度深淺。有人震動天下、傾滅君主而未必立見其危,有人只是輕慢妻子、稍假顏色卻不可等閒視之。所以當那個排列貴賤的時,其位不可冒犯;遇到那個憂悔吝的時,其細微之處不可怠慢。觀爻而思其變,「變」的道理就窮盡了。

遠近終始,各存其會,辟險尚遠,趣時貴近。《比》《復》好先,《乾》《壯》惡道。《明夷》務暗,《豐》尚光大。吉兇有時,不可犯也。動靜有適,不可過也。犯時之忌,罪不在大;失其所適,過不在深。動天下,滅君主,而不可危也。侮妻子,用顏色,而不可易也。故當其列貴賤之時,其位不可犯也。遇其憂悔吝之時,其介不可慢也。觀爻思變,變斯盡矣。

明象得意忘象、得象忘言——王弼掃象的總綱

七篇中最有名的一篇,也是中國思想史上的名文。王弼借《莊子·外物》「得魚忘筌、得兔忘蹄」之喻,架出言—象—意三層:語言用來說明卦象,卦象用來承載卦意;得了象就該忘掉言,得了意就該忘掉象。最鋒利的一句是反過來說的——「存象者,非得意者也」:死守卦象的人,恰恰是沒讀懂卦意的人。他舉的例子直指要害:義理若在剛健,何必非要牽出一匹馬?類屬若在柔順,何必非要牽出一頭牛?漢儒的互體、卦變、五行、納甲,在這一篇裡被連根拔起。

象,是用來表出「意」的;言,是用來闡明「象」的。要窮盡意,沒有比象更好的;要窮盡象,沒有比言更好的。言由象而生,所以可以循著言去觀象;象由意而生,所以可以循著象去觀意。意藉象而窮盡,象藉言而顯著。所以言是用來明象的,得到象就該忘掉言;象是用來存意的,得到意就該忘掉象。這好比蹄(捕兔之具)是為了捕兔,得兔就忘掉蹄;筌(捕魚之具)是為了捕魚,得魚就忘掉筌。那麼,言就是象的蹄,象就是意的筌。因此死守著言的人,並沒有真正得象;死守著象的人,並沒有真正得意。象由意而生,卻死守著象,那所守的已不是真正的象了;言由象而生,卻死守著言,那所守的已不是真正的言了。這樣看來,能忘象的人才是得意的人,能忘言的人才是得象的人。得意在於忘象,得象在於忘言。所以聖人立象以窮盡其意,而象本身是可以忘的;重疊卦畫以窮盡其情,而卦畫本身也是可以忘的。

夫象者,出意者也。言者,明象者也。盡意莫若象,盡象莫若言。言生於象,故可尋言以觀象。象生於意,故可尋象以觀意。意以象盡,象以言著。故言者所以明象,得象而忘言。象者所以存意,得意而忘象。猶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;筌者所以在魚,得魚而忘筌也。然則,言者,象之蹄也;象者,意之筌也。是故存言者,非得象者也;存象者,非得意者也。象生於意而存象焉,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。言生於象而存言焉,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。然則,忘象者,乃得意者也;忘言者,乃得象者也。得意在忘象,得象在忘言。故立象以盡意,而象可忘也。重畫以盡情,而畫可忘也。

因此凡可以類推的都能成為它的象,凡義理相合的都能成為它的徵驗。義理只要在於「健」,何必一定是馬?類屬只要在於「順」,何必一定是牛?爻只要合於順,何必非得《坤》才能為牛?義只要應於健,何必非得《乾》才能為馬?可是有人把馬死釘在《乾》上,照著文字去責求卦象,一見經文有「馬」而卦中無《乾》,於是虛妄的解說滋生蔓延,多得無法記述。互體講不通了,就搬出卦變;卦變還講不通,就推到五行上去。一旦失了本原,用的技巧越多,離題越遠;就算偶爾湊巧說中,於義理也毫無可取。這都是「死守著象而遺忘了意」造成的。若能忘象以求其意,義理自然就顯現了。

是故觸類可為其象,合義可為其征。義茍在健,何必馬乎?類茍在順,何必牛乎?爻茍合順,何必坤乃為牛?義茍應健,何必乾乃為馬?而或者定馬於乾,案文責卦,有馬無乾,則偽說滋漫,難可紀矣。互體不足,遂及卦變,變又不足,推致五行。一失其原,巧愈彌甚。縱復或值,而義無所取。蓋存象忘意之由也。忘象以求其意,義斯見矣。

辯位初、上無陰陽定位,只是一事的終始

看似瑣碎,其實是王弼清理舊說的示範作。他只處理一個技術問題:初爻與上爻究竟有沒有陰陽定位?答案是沒有。三、五為陽位,二、四為陰位,這是《繫辭》有明文的;初與上不過是一件事的「始」與「終」,是時間上的兩端,不是空間上的兩個位子。證據就在經文本身:《易》談初、上時從不說「當位」「失位」。一條舊例若在經文裡找不到印證,王弼就把它刪掉——這正是他整套方法的縮影。

按:《象傳》中沒有講初爻、上爻「得位」「失位」的文字,《繫辭》也只論三與五、二與四「同功而異位」,同樣不涉及初、上,這是為什麼呢?只有《乾》上九《文言》說「貴而無位」,《需》上六說「雖不當位」。如果把上位當作陰位,那《需》上六就不該說「不當位」;如果把上位當作陽位,那《乾》上九就不該說「貴而無位」。可見陰也好陽也好,處在上位都被說成「非位」;而初爻同樣不談當位、失位。那麼可知:初與上,是一事的終與始,並沒有陰陽的固定屬性。所以《乾》初九叫「潛」,過了五爻就叫「無位」——沒有已經處在其位卻說「潛」的,也沒有上爻真有其位卻說「無」的。遍觀各卦,情形都是如此。初、上沒有陰陽定位,這也就很清楚了。

案:《象》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,又《系辭》但論三五、二四同功異位,亦不及初上,何乎?唯《乾》上九《文言》雲:「貴而無位」,《需》上六雲:「雖不當位」。若以上為陰位邪?則《需》上六不得雲不當位也。若以上陽位邪?則《乾》上九不得雲貴而無位也。陰陽處之,皆雲非位,而初亦不說當位失位也。然則,初上者,是事之終始,無陰陽定位也。故《乾》初謂之潛,過五謂之無位,未有處其位,而雲潛,上有位,而雲無者也。歷觀眾卦,盡亦如之。初上無陰陽定位,亦以明矣。

所謂「位」,是排列貴賤的地方,是等待人才施用的居所;所謂「爻」,是守住這份職分之責、與貴賤次序相應的東西。位有尊卑,爻有陰陽:尊,是陽所處的;卑,是陰所履的,所以以尊為陽位、以卑為陰位。撇開初、上不算而論位分,那麼三與五各居上下卦之上,怎能不叫陽位?二與四各居上下卦之下,怎能不叫陰位?初與上,是卦體的終與始、事情的先與後,所以位沒有固定的分屬,事沒有固定的所在,不能單用陰陽去判定。尊卑有恆常的次序,終始卻沒有恆定的主宰。所以《繫辭》只論二、三、四、五這四爻功位的通例,而不涉及初、上的定位。然而事情不能沒有終始,卦不能沒有六爻;初、上雖無陰陽本位,卻是終始所在之地。總起來說,爻所處的地方就叫做「位」;卦既以六爻而成,那就不得不說「六位時成」了。

夫位者,列貴賤之地,待才用之宅也。爻者,守位分之任,應貴賤之序者也。位有尊卑,爻有陰陽。尊者,陽之所處;卑者,陰之所履也。故以尊為陽位,卑者,陰之所履也。故以尊為陽位,卑為陰位。去初上而論位分,則三五各在一卦之上,亦何得不謂之陽位?二四各在一卦之下,亦何得不謂之陰位?初上者,體之終始,事之先後也。故位無常分,事無常所。非可以陰陽定也。尊卑有常序,終始無常主。故《系辭》但論四爻功位之通例,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。然事不可無終始,卦不可無六爻,初上雖無陰陽本位,是終始之地也。統而論之,爻之所處則謂之位,卦以六爻為成,則不得不謂之六位時成也。

略例下四德次序、應與比、彖象分工、「無咎」的幾種來歷

體例上是雜論,等於前幾篇的補遺與答問,內容零碎卻極實用。涉及:元、亨、利、貞四德為何是這個次序;「應」(初四、二五、三上的遙相感通)與「比」(相鄰兩爻的貼身關係)如何分別;《彖傳》與《象傳》各管什麼;以及「無咎」一詞的幾種不同來歷——本來無咎卻自招其咎,與本已有咎而能補過,兩者字面相同、意思相反。實際讀卦時,最常派上用場的往往就是這些細節。

凡卦體兼具元亨利貞四德的,就依次以較勝的一項為先,所以說「元亨,利貞」。其中也有先貞而後亨的,那是因為亨通須由守正而來。凡陰與陽,是互相追求的東西。若相鄰卻不相得,那是因為各自的誌向另有所在。所以凡陰陽二爻,大抵相鄰而無正應,就會「近而不相得」;若有正應,則雖遠也能相得。然而時勢有險有易,卦有小有大:同要相救就彼此親近,同要迴避就彼此疏遠,所以也有違背這條通例的。但只要把「時」放進去考察,義理仍然可以求得。

凡體具四德者,則轉以勝者為先,故曰「元亨,利貞」也。其有先貞而後亨者,亨由於貞也。凡陰陽者,相求之物也。近而不相得者,誌各有所存也。故凡陰陽二爻,率相比而無應,則近而不相得;有應,則雖遠而相得,然時有險易,卦有小大;同救以相親,同辟以相疏。故或有違斯例者也。然存時以考之,義可得也。

凡《彖傳》,是總論一卦整體的;《象傳》,則是分別辨明每一爻意義的。所以《履》卦六三是兌體之主,用來上應《乾》體,成就整卦的卦體就在這一爻,因此《彖傳》敘述它的相應,說雖危而終能亨通。《象傳》則各自申說六爻的意義,闡明其吉兇的走向;它撇開六三「成卦之體」的身分,單指這一爻自身的德性,所以說它危而不得亨,反而被咬。《訟》卦九二也是同樣的道理。凡《彖傳》,是通論一卦之體的:一卦之體必定由某一爻作主,就指明那一爻的美善,用它來統攝全卦的意義,《大有》一類就是如此;若卦體並不由某一爻決定,就完全用上下二體的意義來說明,《豐》卦一類就是如此。

凡《彖》者,統論一卦之體者也。《象》者,各辯一爻之義者也。故《履》卦六三,為為兌之主,以應於《乾》。成卦之體,在斯一爻。故《彖》敘其應,雖危而亨也。《象》則各言六爻之義,明其吉兇之行。去六三成卦之體,而指說一爻之德,故危不獲亨而見咥也。《訟》之九二,亦同斯義。凡《彖》者,通論一卦之體者也。一卦之體,必由一爻為主。則指明一爻之美,以統一卦之義,大有之類是也。卦體不由乎一爻,則全以二體之義明之,豐卦之類是也。

凡是說「無咎」的,本來都是有咎的,因為防範得法,所以才得以無咎。說「吉,無咎」的,本來也有咎,由於吉才得以免除;說「無咎,吉」的,是先免於咎,而後吉隨之而來。也有處境恰好得時,不必等到功效就吉,不觸犯過咎便獲吉的;也有罪是自己招來的,無可怨咎,同樣叫「無咎」。所以《節》六三說「不節若,則嗟若,無咎」,《象傳》說「不節之嗟,又誰咎也」,講的就是這個意思。

凡言無咎者,本皆有咎者也,防得其道,故得無咎也。吉,無咎者,本亦有咎,由吉故得免也。無咎,吉者,先免於咎,而後吉從之也。或亦處得其時,吉不待功,不犯於咎,則獲吉也。或有罪自己招,無所怨咎,亦曰無咎。故《節》六三曰:「不節若,則嗟若,無咎」。《象》曰:「不節之嗟,又誰咎也」?此之謂矣。

卦略十一卦的讀法舉隅——同一體例,隨時而變

全書唯一落到具體卦例的一篇,也是最好的驗收。王弼挑了屯、蒙、履、臨、觀、大過、遯、大壯、明夷、睽、豐十一卦,示範前六篇的通則怎麼真正落地。每一則都極短——短到近乎提示——但正好證明他反覆強調的那句話:體例只有一套,讀法卻隨時而變。以下十一則皆附直達連結,可逕入該卦頁面對照全文王弼注。
屯卦

《屯》卦:這一卦通篇都是陰爻求陽。屯難之世,弱者不能自救,必定要依附強者,正是百姓思念明主的時候。所以陰爻都搶先求陽,不待召喚就主動前往。乘馬盤旋不進,卻仍不肯放棄,因為得不到所依之主,就無所憑藉。初九以陽爻居全卦之首而位處最下,回應百姓的訴求,正合他們的期望,所以說「大得民也」。

屯:此一卦,皆陰爻求陽也。《屯》難之世,弱者不能自濟,必依於強,民思其主之時也。故陰爻皆先求陽,不召自往。馬雖班如,而猶不廢,不得其主,無所馮也。初體陽爻,處首居下,應民所求,合其所望,故大得民也。

蒙卦

《蒙》卦:這一卦也是陰爻先求陽。陰暗昧而陽明白,陰困於童蒙,陽能啟發它。凡是不懂的人去求問懂的人,懂的人不會主動去求人受教;愚暗者求明達者,明達者不會向愚暗者諮詢。所以說「童蒙求我,匪我求童蒙」。因此六三搶先倡求,就犯了女子失禮之嫌;六四遠離陽爻,就困於蒙昧而致吝;初六緊鄰陽爻,就得以啟發蒙昧。

蒙:此一卦,陰爻亦先求陽。夫陰昧而陽明,陰困童蒙,陽能發之。凡不識者求問識者,識者不求所告。暗者求明,明者不咨於暗。故童蒙求我,匪我求童蒙也。故六三先唱,則犯於為女。四遠於陽,則困蒙吝。初比於陽,則發蒙也。

履卦

《履》卦:《雜卦》說「《履》,不處也」,又說《履》就是禮,以謙遜來節制成禮。陽爻處在陰位,正是謙的表現,所以這一卦都以「陽處陰位」為美。

履:《雜卦》曰:「《履》,不處也」。又曰:《履》者,禮也,謙以制禮。陽處陰位,謙也。故此一卦,皆以陽處陰為美也。

臨卦

《臨》卦:這是剛長之卦。剛盛則柔危,柔須有其德,才能免於過咎。所以這一卦裡,陰爻縱使美善,最好也不過是「無咎」而已。

臨:此剛長之卦也。剛勝則柔危矣,柔有其德,乃得免咎。故此一卦,陰爻雖美,莫過無咎也。

觀卦

《觀》卦的意義,以所見者為美。所以以接近尊位為可尚,以遠離尊位為可吝。

觀之為義,以所見為美者也。故以近尊為尚,遠之為吝。

大過卦

《大過》卦:這是棟樑彎曲的時世。本末(初、上二爻)都柔弱,棟樑已經彎曲,若還死守常規,那就是明知危險還硬去支撐,是取兇之道。以陽爻居陰位,正是扶救柔弱的意思,所以陽爻都以居陰位為美。救衰扶危只在於同心相好,那麼所能周濟的範圍就狹窄了;因此九四有應,反而「有它吝」;九二無應,反而「無不利」。

大過者:棟橈之世也。本未皆弱,棟已橈矣。而守其常,則是危而旨扶,兇之道也。以陽居陰,拯弱之義也,故陽爻皆以居陰位為美。濟衰救危,唯在同好,則所贍褊矣。故九四有應,則有它吝;九二無應,則無不利也。

遯卦

《遁》卦:小人之勢逐漸滋長。難在內卦,亨在外卦,與《臨》卦相對。《臨》是剛長則柔危,《遁》是柔長所以剛須退避。

遁:小人浸長。難在於內,亨在於外,與《臨》卦相對者也。《臨》,剛長則柔危;《遁》,柔長故剛遁也。

大壯卦

《大壯》卦:從來沒有違背謙遜、逾越禮法而還能保全其壯盛的,所以陽爻都以處在陰位為美。用壯而能自處於謙,壯才得以保全;用壯又處在壯位,就要「觸藩」而進退不得了。

大壯:未有違謙越禮能全其壯者也,故陽爻皆以處陰位為美。用壯處謙,壯乃全也;用壯處壯,則觸藩矣。

明夷卦

《明夷》卦:造成昏暗的主宰在上六。初九離它最遠,所以說「君子於行」;六五離它最近,卻不被禍難所淹沒,所以稱「箕子之貞,明不可息也」;九三處在光明的極點而征伐至暗之地,所以說「南狩獲其大首」。

明夷:為暗之主,在於上六。初最遠之,故曰「君子於行」。五最近之,而難不能溺,故謂之「箕子之貞,明不可息也」。三處明極而征至暗,故曰「南狩獲其大首」也。

睽卦

《睽》卦:睽違而終能相通。從上下兩體的極處去看,這層意思最為顯明。極其乖睽反而能合,極其相異反而能通,所以先是見到怪異,等到融洽了,疑慮也就消失了。

睽者:睽而通也。於兩卦之極觀之,義最見矣。極睽而合,極異而通,故先見怪焉,洽乃疑亡也。

豐卦

《豐》卦:這是「明以動」之卦,崇尚光明顯耀、宣揚發舒。所以爻都以居陽位、又不與陰相應為美,其總綱不過是「厭惡昏暗」罷了。小的昏暗叫「沛」,大的昏暗叫「蔀」。暗到極點則光明盡失,未盡則光明昏昧;明盡則白晝可見鬥星,明微所以只是見昧。沒有光明就無法參與世事,只是見昧也不能辦大事。折斷了右臂,即使左臂還在,哪裡夠用?正當日中的盛時,卻只見昏昧,哪裡足以擔當重任?

豐:此一卦,明以動之卦也。尚於光顯,宣揚發暢者也。故爻皆以居陽位,又不應陰為美。其統在於惡暗而已矣。小暗謂之沛,大暗謂之蔀。暗甚則明盡,未盡則明昧,明盡則鬥星見,明微故見昧,無明則無與乎世,見昧則不可以大事。折其右肱,雖左肱在,豈足用乎?日中之盛,而見昧而已,豈足任乎?

關於此篇

《周易略例》文本據本站所存文獻整理,取王弼本文七篇,文言原文照錄、白話為現代漢語迻譯。與各卦頁面的王弼注相互參看,可見其「以例讀卦」的一貫方法。延伸閱讀:王弼《周易注》概說。